7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成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地区,这意味着境外旅客广州购物后在离境时可以享受退税。为便于境外旅客以及纳税人了解此项政策,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现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主要政策整理如下:
一、离境退税政策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二、退税物品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三、退税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间)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四、退税计算公式
实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11%)-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代理机构手续费费率(2%)
五、具体流程
(一)退税物品购买
购买退税物品→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
(二)海关验核确认
在离境口岸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核→海关签章确认
(三)代理机构退税
向代理机构申请退税→代理机构审核→领取或者办理领取退税款
六、退税币种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七、退税商店
退税商店标识:
退税商店名单查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http://www.gd-n-tax.gov.cn)
八、离境口岸及海关验核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客运口岸
九、退税代理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南沙港客运口岸隔离区内)
十、详情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一)广州市国税局咨询服务热线:12366-1
(二)广州国税官方微博:@广州国税;
广州国税微信:
(三)网站: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http://www.12366.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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