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内资规章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2022〕8号

——更新时间:2022-09-23 03:41:07 点击率: 1190

粤市监规字〔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以下简称《清单》)已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裁量条件的,应当依法处理。《清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解读 粤市监规字〔2022〕8号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