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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亲朋在粤住院医保费如何直接结算?

——更新时间:2018-05-22 11:49:29 点击率: 2222

您的外省亲朋在广东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由医保支付的费用,21个地市均可直接结算,不用跨省奔波了。具体该如何直接结算呢?日前,省人社厅在省人民医院现场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为广大参保人答疑解惑。

谁能享受?

省社保局党委书记刘碧茹介绍,截至目前,以下五类情况可以享受新政。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治疗条件,需到外省就医的患者);五是全国职工医保、城镇(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还是工作,或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都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

程序怎么走?

省社保局医保处处长钟良英表示,需记住三个环节,先备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后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再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一步都不能少。

但有四点需注意,一是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二是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三是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四是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备案时不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全国新备案表已经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栏。参保人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需备案到具体的医疗机构。同时,现在已经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审核。另外,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要想查备案是否成功,可去社会保险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系统查询。除了可查询备案信息外,还可查询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个人就医信息、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信息等。

备案完成后,就是市民再熟悉不过的常规看病流程了。

遇到问题怎么办?

记者现场采访获悉,目前患者大多会遇到以下三个问题。

异地住院结算不成功怎么办?国家平台建立了报销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随时响应处理问题。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报错,先确认本人是否备案,或就医的医院是否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都是,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

参保人出院直接结算后可再退费回去报销吗?不可以。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办理退费。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直接结算吗?只有部分可以,未来将有更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未来争取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需求人员多的乡镇医疗机构也将逐步纳入。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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