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规字[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部署,我局对2017年5月31日之前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 二、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3份。 三、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 四、宣布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0份。 附件下载:附件 1.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4.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相关阅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穗工商规字〔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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