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制药企业广告费支出是否有新规定

——更新时间:2007-03-27 04:06:35 点击率: 4028
    问:制药企业广告费支出是否有新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