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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内部往来结算收据能否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2007-07-13 02:33:46 点击率: 3854
    问:东莞各乡镇收费票据不规范。收费票据使用没有监制章的内部往来结算收据,更不能提供发票。企业无法拒绝。所得税年底清算是否会剔除?企业应该怎样做?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因此,纳税人应提供正式的发票,否则,不能给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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