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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比例是多少才可税前列支

——更新时间:2007-08-20 04:40:45 点击率: 3964

    问: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规定,各单位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看见个别省及电信企业采用2.5%的比例,不知广东省具体规定比例是多少,主要是指可税前列支的。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精神,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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