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公司炒股收入要缴所得税

——更新时间:2009-02-25 11:23:39 点击率: 3014
    近日,深圳市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A公司)因办税员误认为企业炒股所获收益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企业形成了1598万元欠税,经筹款缴清后,还被追缴了21万元滞纳金。
  据了解,A公司虽然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但规模较大,财务管理规范,旗下多家子公司发展迅速。2007年,该公司旗下的一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公司)用企业的资金投资股市,获得股票交易所得1亿多元。由于B公司的业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全面,误认为企业从事股票交易参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不需要申报缴税。A公司在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进行了申报。但事出突然,A公司和B公司没有预留该笔税款资金,未能及时缴纳税款,造成欠缴企业所得税1598万元,还必须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同时,这一欠税记录也给该企业的整体形象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深圳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员提醒纳税人,税收政策密切关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与诚信纳税记录,企业应重视对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培训,以免出现上述因误解税收政策而给企业招致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