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行处置资产是否缴纳所得税

——更新时间:2009-03-11 09:25:30 点击率: 3153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数日前,我们单位因工作需要处置了一批资产,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1.企业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2.企业将资产转送他人,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如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3.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