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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纳税人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6:30 点击率: 2375

一、标题:
欠税纳税人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二、业务概述: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内容!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欠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置不动产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一、《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2份; 二、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九、办事程序: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填写《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受理。
十、告知文书: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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