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 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非居民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九、办事程序: 纳税人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并持报表及附报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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