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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7:28 点击率: 2496

一、标题:

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非居民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九、办事程序:

纳税人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并持报表及附报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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