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深圳国税、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市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原征管系统于2016年9月26日24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届时,全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均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系统切换初期,可能会带来陌生感和不适应,需要您和我们共同努力、共同适应,在此特别温馨提示:
一、关键时点请您知晓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APP、申报客户端、微信办税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仅办理以下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
4.涉税咨询业务等。
在此期间,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普通发票开票系统发票开具可正常使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也暂停办理。因微信缴税、网银缴税和手机银行缴税存在特殊性,其停止使用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二)恢复业务办理时间:2016年10月8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三)10月申报期调整: 2016年10月申报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4日。
二、办税安排请您配合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长等情况,请您尽量安排错峰办税、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一)请您一定要提前领用发票。9月27日至10月7日金税三期上线期间,系统暂时不能领用发票,如您是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纳税人,请您务必在9月26日前领用发票。如您是使用网络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请提前领用发票并下载票源信息。
(二)请您尽早采集上传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于您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请于2016年9月25日前在深圳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采集录入并上传。
(三)9月27日至10月7日金税三期上线期间,系统无法开具纳税证明,请提前做好安排。
(四)请你注意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的变化。9月26日前购置新车的车主,请及时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9月26日至10月7日购置新车的车主,请提前做好安排;车行代办的车辆购置税不再通过协议扣缴方式,新系统只能通过POS机刷卡缴纳。请纳税人关注车辆购置税申报缴款时间和方式的变化。
(五)请您提前熟悉新表证单书。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会换用与金税三期系统一致的表证单书,您可快捷地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了解填报说明并下载,或者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表证单书。
(六)电子税务局新版上线。10月8日,电子税务局新版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旧版仍然保留,但有部分功能移植到新版。纳税人可以在两个版本之间任意选择,我们建议你尽量使用新版。深圳地税电子税务局新版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旧版停止使用。
三、相关事项请您注意
(一)纳税人标识的变化。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识别号将作为纳税人的唯一标识,纳税人编码将停止使用。
(二) 金税三期系统取消了预约扣款缴税和系统自动扣款缴税功能,需要您在纳税申报完成后,对所申报的税费自行实时扣缴。
(三)请您提前熟悉网上办税流程。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及时关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通知,进行涉税软件的升级更新和控件安装,下载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按照相关提示操作使用。
(四)请您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公告信息。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应用涉及纳税人的办税事宜,我们将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平台、官方微信、各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纳税人也可以向所属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对于金税三期系统运行,我们已做好详尽的工作安排和充分的应急预案,努力将系统切换对您办税的影响降到最低,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szgs.gov.cn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址:http://www.szds.gov.cn
深圳税务纳税服务热线:0755-1236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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