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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7:14 点击率: 2629

一、标题:

据实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主管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九、办事程序:

纳税人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并持报表及附报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企业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所得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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