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07-04-26 03:09:25 点击率: 3521
《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日常税务管理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六、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七、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八、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