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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7-11-14 11:42:52 点击率: 4098

 

广东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是多少?

2007年11月09日

 
    广东省各市、县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按2006年实际执行的税额幅度提高两倍,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税额幅度不应相差过大的原则进行调整。
具体税额幅度见下表: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表
计税单位:元/平方米.年
原税目
原税额幅度
新税目
新税额幅度
广州市
0.5—10
广州、深圳市
1.5—30
汕头、湛江、韶关、佛山、江门、茂名、珠海市
0.4—8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市
1.2—24
惠州、肇庆、梅州、中山、东莞、清远、阳江、河源、汕尾、潮州市
0.3—6
惠州、汕头、湛江、韶关、肇庆、茂名、梅州、清远、阳江、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市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2—4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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