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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纳税人无需事务所报告

——更新时间:2009-03-11 09:20:05 点击率: 3489
  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针对税收征管中遇到的问题做出相关调整。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业务时,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清算税款。之前此类规定的相关通知同时废止。连续3个月以上无应税收入(即零申报)的纳税人,不再实行按季申报,应按税法规定逐月申报,之前此类规定的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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