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有哪两种?
——更新时间:2010-02-26 04:58:34 点击率: 3291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
第六条 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
列入事先备案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