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为负数吗?

——更新时间:2010-06-11 08:43:09 点击率: 3068
问题内容:
  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为负数吗?是否必须大于或等于零?例如:纳税调整前所得为-50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您纳税调整前的所得要按国税函[2008]1081号文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最后计算出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如果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3行为负数,那么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填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5/20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