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

——更新时间:2018-04-12 10:27:16 点击率: 2656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