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关于远程变更税控设备主管
税务机关信息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下属的县乡级税务机构均已于7月20日正式挂牌,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已经发生改变。为保证7月20日之后您能正确开具发票,请及时通过连接互联网对您的税控设备的主管税务机关信息进行远程变更。
一、操作指引:
(一)使用金税盘用户
将开票软件连接互联网,采用自动升级或手工升级确保开票软件已升级为最新版本(V2.0.24_ZS_20180625),登录开票软件后,软件将自动通过离线信息下载功能更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实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离线下载变更,无需纳税人进行其它操作。
(二)使用税控盘用户
将开票软件连接互联网,采用自动升级或手工升级确保开票软件已升级为最新版本(2.0.24DZFP),登录开票软件后,软件将自动通过离线信息下载功能更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实现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离线下载变更,无需纳税人进行其它操作。
二、注意事项:
(一)若无法接入互联网,请携带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变更。
(二)若开票软件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升级,请及时联系税控服务单位完成升级操作。
特别提示:由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信息包含主管税务机关信息,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用户,务必确认成功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信息后再开具发票,确保正确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免影响后续使用。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或税控服务单位进行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1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