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号
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个人所得税网上扣缴申报服务,有效满足广大扣缴义务人的报税需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分阶段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同步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为确保广大扣缴义务人及时下载使用该客户端,提高扣缴申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
我市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发区、南沙区的扣缴义务人(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管辖业户除外)自2018年8月1日零时起,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其他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二、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
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后,同步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改由该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可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模块下载。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下载:
(网址:http://www.gd-n-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
3.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www.etax-gd.gov.cn,【办税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专区】),下载“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或受业务咨询量增加、集中上门办理等影响,请扣缴义务人根据系统功能停用的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扣缴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官方渠道发布通知和提示信息,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虚假信息。
(三)扣缴义务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遇到问题,可拨打全国免费热线电话400-100-7815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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