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务问答

未取得二手车发票的销售方如何确认收入?

——更新时间:2014-12-16 12:02:54 点击率: 4374

咨询问题:

未取得二手车发票的销售方如何确认收入?


回复意见:

二手车发票共五联,三联保存在开具方(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售二手车的经销企业和拍卖公司),剩余两联交给购车方。销售二手车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开具二手车发票后,可根据二手车发票记账联确认收入。

但是在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含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代购代销二手车)代购代销二手车情况下,卖方未能取得二手车发票,如何凭票确认收入,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卖方是具备增值税销售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开具销售发票,据票入账,依法申报缴税;


(二)卖方是无增值税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需到国税部门代开销售发票,按规定缴纳税款,并据此确认收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