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印花税

易货合同应如何贴花?

——更新时间:2007-04-17 09:59:50 点击率: 3905
    我厂为生产电线的企业,与另一家生产钢丝的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合同,由我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价值50万元的产品,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钢丝,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付款补足。请问,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易货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税目范围。它是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即在一份以货换货的合同上记载着两项经济事项,反映着双重合同关系。因此,易货双方应按易货总额(110万元)依万分之三的税率贴。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