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18]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管理会计工作水平,促进企业增强价值创造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起草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常琦、薛杰、孟庆民 电话:010-68552527、68552897 传真:010-685525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电子邮箱:changqi@mof.gov.cn,xuejie@mof.gov.cn, mengqingmin@mof.gov.cn 附件: 1.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203号——预算管理相关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4.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604号——绩效棱柱模型(征求意见稿) 5.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700-701号——风险管理相关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6.《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202号——零基预算》等7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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