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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起实施的最新财税政策

——更新时间:2018-05-21 11:54:35 点击率: 9022

(一)最头条政策

政策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

        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17%的税率降低为16%;.增值税11%的税率降低为10%

增值税税率

税率降低后,有很多小伙伴好奇17%税率降低为16%都包括哪些?

16%,增值税税率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从包括的内容不难看出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情况外,都适用16%的税率。

10%,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10%,基本都是涉及销售服务、不动产的。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

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政策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财税[2018]33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以下。一定期限内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统一增值税纳税人


政策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点击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解读

公告明确了①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②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③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④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⑤转登记期间销售和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处理;⑥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⑦明确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⑧明确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处理。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办理时间: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转登记的办理程序: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的有关规定,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特殊行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退税: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政策四: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执行时间由3月推到到5月,现2018年5月1日起将开始比对啦

点击查看税总函〔2018〕94号       点击查看税总发〔2017〕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一)比对信息范围: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政策五:纳税申报表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公告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进行了调整,其中表格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同时,第3栏“13%税率”相关列次不再填写。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公告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项目”“10%税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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