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个人所得税常识

扣款如何列支?

——更新时间:2009-09-29 09:30:22 点击率: 4182

问题内容: 

    个人所得税扣税基数是个人全部收入所得减去四险一金吗,可是假如这个人有扣款,那扣款是在税前列支还是税后列支呢?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和员工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的部分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2009/09/25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