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进出口税收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

——更新时间:2020-11-17 04:02:03 点击率: 1968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是世界海关组织实施《协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以《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制订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作为我国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六、七期)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16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