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劳动社保及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10 11:23:09 点击率: 243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自今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缴存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见附件)妥善完成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工作指引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