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税率
——更新时间:2006-10-19 02:16:04 点击率: 4812
1 .征税范围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3 )一些特殊的销售项目。
① 货物期货,在实物交割时征收。
② 银行销售金银。
③ 典当行的死当销售业务或者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④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集邮产品。
( 4 )一些特殊销售行为。
① 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售。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大,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② 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主要指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例如:某家电企业销售 1 000台家电,为了
及时供货,由家电企业负责运输。运输需要交纳营业税,这种就是混合销售行为。
③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兼营主要是指纳税人生产或者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例如,农村供销社既销售税率
为 17 %的家用电器,又销售税率为 13 %的化肥、农药等。
2 .税率
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基本税率和低税率。
( l )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为 17 %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大多数纳税情况。
( 2 )低税率。
纳税人在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时,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 13 %。
① 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 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3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不得抵扣进项税,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4 % ;商业
企业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