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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税率

——更新时间:2006-10-19 02:16:04 点击率: 4812
  1 .征税范围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3 )一些特殊的销售项目。
  ① 货物期货,在实物交割时征收。
  ② 银行销售金银。
  ③ 典当行的死当销售业务或者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④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集邮产品。
 
  ( 4 )一些特殊销售行为。
  ① 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售。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大,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② 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主要指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例如:某家电企业销售 1 000台家电,为了
及时供货,由家电企业负责运输。运输需要交纳营业税,这种就是混合销售行为。
 
  ③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兼营主要是指纳税人生产或者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例如,农村供销社既销售税率
为 17 %的家用电器,又销售税率为 13 %的化肥、农药等。
 
 
  2 .税率
 
  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基本税率和低税率。
 
  ( l )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为 17 %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大多数纳税情况。
 
  ( 2 )低税率。
  纳税人在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时,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 13 %。
  ① 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 图书、报纸、杂志。
  ④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 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3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不得抵扣进项税,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4 % ;商业
企业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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