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的对应关系: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
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增加时贷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贷记所得税费用属于费用的减少,企业损失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增加时借方对应的科目是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表示损失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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