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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2-10-10 09:08:16 点击率: 2971

我们公司是计算机软件销售、及维护服务费,是一般纳税人,其中维护服务费是缴纳营业税,请问按所述公告,我们公司的现缴纳的营业税是否需要改交增值税,若要改交增值税,有什么操作流程,还有税率怎么计税,应纳所得额怎么确定,之前营业税属地税,先改征增值税,那归属国税还是地税?

您好: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具体您可以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该文件您可登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12366.gov.cn),在“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法规库”栏目查看。如您公司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上述有关应税服务范围的规定,则不属于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二、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应当依照纳税人的企业类型办理相应的国税税务登记手续。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三、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您咨询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四、您的提问不够清晰,不清楚您咨询的具体业务问题是什么,请您将情况述说清楚,以便我们准确回复。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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