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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内部人员安装工程应否交纳建安营业税?

——更新时间:2007-04-16 05:03:14 点击率: 4760
    我公司是自来水公司,我公司用水管道安装工程由我司内部人员组成安装队和技工科安装,以承包的方式付给计件工资,并没有按工程的结算价目结算工程款。请问,付给内部人员的工资是否需要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内部施工队伍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建自用建筑物征收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如果自营施工单位是作为单位的内部机构,为所在单位施工时,不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提取费用和税金,只是从所在单位取得工资,那么这种行为没有构成纳税义务,就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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