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

如果缴纳的税款有误,,纠正后,能否将多缴的税款退给本人

——更新时间:2009-02-18 04:55:03 点击率: 3774
问题:
       因在税率的计算上出现错误,单位多扣缴了个人所得税,纠正后,税务部门能否将多缴的税款退回。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如果您多缴税款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核实后给予退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