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费能不能挂“往来”账
——更新时间:2009-02-27 10:35:18 点击率: 3250
税收培训中老师提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即是不是存在“应付”油费款,如某工业企业2008年3月有这样的两笔凭证,3月10日提取一张现金支票5万元用于购买汽油自用,借记“其他应收款”。3月20日提取一张现金支票,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万元,发票开具日期2008年3月20日。
老师:加油站是不是允许赊购?
学生:为企业我没去买过,我自己私家车加油,每次都是付现金,即便是刷卡,也是储值卡需要先打钱过去。
学生:现在有的加油站有自动卷式发票,每加一次油都会自动打,还有的加油站是手工开的,估计也是当场开,每天加油的车那么多,如果不当场开的话,加油站还要登记相关信息,比较麻烦。
老师:那么是不是企业和个人存在差别呢?
学生:在先付钱后加油这点上应该没有区别,最多发票抬头不一样,如果企业需要抵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老师:既然是这样,企业做账是不是通过应付呢?
学生:按这样的说法,加油都是当场付现款,不可能挂应付。
老师:既然不可能通过应付,如果出现应付对应的发票是否存在瑕疵呢?
学生:肯定存在瑕疵,结算方式和结算流程都不符合常规,取得的票也肯定不对头。
学生:这些票就是类似于你这样的私家车主,个体运输户不用票,让加油站开具给需要的企业,用于冲账。老师给的案例我看很正常啊,两次买油。
老师:按照正常的操作,加油是付款提货,票是当场开,按照案例中两次购买汽油,就应该取得两张发票,案例中两次购油只取得一张发票是不符合常规的。这种情况要出现的话,只会存在一种情况,即第一次加油的时候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加油站会给一张普通发票,第二次凭普通发票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个在加油站可以核实的。
学生:你这一解释,我得回去查查我自己做的账是否有这样的情况,但是不是还有类似的情况。
老师:其实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公司对赊销控制得很严,而且赊销额度仅为一个月的购买额,赊销期仅为20天,所以税务日常检查中看到应付中石化、中石油的资金都是重点检查对象,其他的行业,特别是其产品价格变动剧烈的商品,也存在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