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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2010年5月后将整体资产转让给当地集团公司,请问我们发生的转让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0-08-25 09:18:01 点击率: 36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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