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更新时间:2014-09-11 11:02:11 点击率: 3947
一、标题: 外埠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二、业务概述: ywgs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三、政策依据: zcyj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四、办理部门: blbm 经营地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blsx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bjsx暂时没有内容! 七、办理地点: bldd 经营地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tgzl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九、办事程序: bscx暂时没有内容! 十、告知文书: gzws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本站云主机由第一主机提供 技术支持:广州励网网络科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