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务问答

理财产品到期后取得的收益是否交纳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5-09-24 03:58:11 点击率: 3319

    咨询问题:

    我单位在银行购买了一份理财产品,保本保息。到期后取得了5%的收益。请问这种收入交纳营业税吗?

    回复意见: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因此,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商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单位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上述规定征收营业税。

    买卖金融商品的营业税税率为5%。

    感谢您对北京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12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