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务问答

【12366】所有的职工福利费和生活补助费都可以免征个税吗?

——更新时间:2017-11-23 05:12:54 点击率: 2973


咨询问题:是不是所有的职工福利费和生活补助费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回复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