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增值税

未建账的个体户能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更新时间:2007-08-20 04:44:57 点击率: 4192
     问:我们是个体户,年应税销售额已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但我厂的人员一直未超过六人,且所有账目资料都未做过,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应建帐建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也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认定申请。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