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本公告附件2与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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