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更新时间:2017-02-19 11:38:59	点击率: 719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温馨提示——另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