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杂志社签订的委托书如何缴纳印花税?
——更新时间:2007-04-17 10:10:17 点击率: 4645
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公司要到一些报刊、杂志刊登广告,与他们签订的委托书等应否交纳印花税?怎样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地税局粤地税发[1998]44号文的规定:报刊、杂志的广告认刊书、电视台的广告播放委托书等是一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因此,广告公司、传媒单位和客户所签订的上述广告合同,应依照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税目按合同记载的总金额依万分之五的税率,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