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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守则》等3项考试管理制度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6年第020号

——更新时间:2016-11-03 11:36:16 点击率: 4176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6年第020号  

2016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为加强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规范应试人员应试行为及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与故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及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印发《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守则》、《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环境下故障处理办法》与《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守则》

附件二:《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环境下故障处理办法》

附件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守则

一、为规范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试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90号),制定本守则。

二、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遵守本守则。

三、应试人员应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考试工作人员验核无误,并通过现场采像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以及考试的具体起讫时间等考试信息,以准考证所列内容为准。

五、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六、应试人员可携带必需的文具以及没有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用品不得带入考场。

七、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位,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前述物品已经带入考场的,应当主动存放于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电源应当处于关闭状态。

八、应试人员应当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文具,或者启用反作弊设备实施电子信号侦测。

九、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于桌面一角备查。

十、应试人员入座后,应当登录考试机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并确认应试人员信息。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登录考试机或者未确认应试人员信息的,视为缺考。

十一、应试人员发现考试机无法正常登录、考试机考试界面停止响应或者出现硬件故障,以及试卷提取错误的,可以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但是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进行解释。

十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应当按照考试机考试界面提示输入答案。

十三、考试遇有计算题,可使用自带的没有记忆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可以调用考试机考试界面提供的计算器,使用考场下发的演算草稿纸。

十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应当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一)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二)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

(三)不得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

(四)不得交换草稿纸等物品;

(五)不得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

(六)不得故意毁坏考试机及其他考试设备;

(七)不得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十五、未在规定考场内或者座位上答题,或者使考试机不能正常运行,导致无法答题、考试时间延误、考试数据丢失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应试人员提前交卷的,应当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验收试卷、演算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的应试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演算草稿纸正面朝下排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验核并收齐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八、考试过程中发生偶发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的,应试人员应当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十九、考试过程中发生故障的,应试人员应遵守《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环境下故障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十、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二: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环境下故障处理办法

为了保障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顺利举行,及时处理计算机考试环境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故障,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计算机考试环境下的故障处理办法通告如下:

一、考点(考场)出现断电情况的处理

考点(考场)出现断电,影响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下载试题、登录考试页面和正常答题情况。机考公司原则上应当在45分钟内解决,并按照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和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试办)的有关规定处置或指令给予补时;如果45分钟内无法解决,由考试办宣布停止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

二、广域网出现故障情况的处理

考点(考场)广域网出现故障,影响应试人员下载试题、登录考试页面。广域网故障只在考试开始前对应试人员产生影响,考试开始后将不影响应试人员答题及应试人员答题结果的保存。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得到解决,考试将继续进行,考试时间相应延长;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由考试办宣布停止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

三、局域网出现故障情况的处理

考试开始前个别考点(考场)局域网出现故障,影响应试人员登录考试页面。考试开始后局域网出现故障,对应试人员不会产生影响。如果考试结束时个别考点(考场)局域网出现故障,影响该考点(考场)应试人员主动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开始前考点(考场)局域网出现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得到解决,考试继续进行,考试时间相应延长;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由考试办宣布停止该考点(考场)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

考试结束时个别考点(考场)局域网出现故障,应试人员可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可以离开考场,考试数据将被自动保存,不会影响考试结果。

四、考试管理机出现故障情况的处理

考试管理机是每个考场用于接收、上传考试数据以及管理考试过程的计算机。当个别考场考试管理机出现故障,影响该考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下载试题和登录考试页面。考试管理机故障只在考试开始前对应试人员产生影响,考试开始后将不影响应试人员答题及答题结果的保存。

考试开始前个别考场考试管理机出现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得到解决,考试将继续进行,考试时间相应延长;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由考试办宣布停止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

五、考试机出现死机情况的处理

考试机是每位应试人员用于接收考试数据、进行答题和保存答题结果的计算机。个别应试人员考试机出现死机,可能导致该应试人员无法登录考试页面和正常答题。

个别应试人员考试机出现死机情况,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包括重新启动考试机、更换考试机等。重新启动考试机,考试结果将自动保存,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更换考试机,考试结果也将自动保存。重新启动或更换考试机后,影响到考试时间的,可相应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机出现配件或软件故障情况的处理

考试机配件主要是指键盘、鼠标等计算机配件。个别应试人员考试机配件出现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包括更换键盘、鼠标等。排除故障期间,考试机继续计时,经批准后,应试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时。

考试机软件主要是指每位应试人员登录的答题页面、文字输入等使用的应用系统。个别应试人员考试机软件出现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将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包括调试系统、调出输入法等。排除故障期间,考试机继续计时,经批准后,应试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时。

七、故障发生时的处理程序

故障发生时,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耐心等待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解决。

在发生上述断电、断网、考试管理机故障情况时,各地税协巡考人员以及机考公司应当及时上报考试办,并随时通报故障处理进展情况,同时将最终处理结果做出记录。考试开始前发生的故障在考试开始后45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或者考试开始后发生的故障在故障发生后45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考试办将决定停止考试,并另行安排考试。机考公司应当安抚应试人员,尽快疏导应试人员离开考场。

受到故障影响的应试人员决定不参加考试办另行组织的考试,考试办将安排退还相关应试人员受影响科目的考试报名费。受到故障影响的应试人员,可在考试办做出该考点(考场)停止考试决定之后,在考场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和所选择的方案。

考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考试办决定处理办法。

八、为受到故障影响应试人员另行安排考试

为受到故障影响的应试人员在所在考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准考证打印和考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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