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广州市从2016年3月1日起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0.8%,其中,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与广州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对比,分为0.48%、0.64%、0.8%三个档次。3月1日起新参保登记的单位,以及缴费不满五年的单位,费率统一按第二档(0.64%)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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