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进出口税收

出口企业进口原材料如何抵减进项税额

——更新时间:2007-06-08 05:01:06 点击率: 3634
   问:我公司是一般贸易出口生产企业,我公司进口一批原材料,那我如何将这批材料的进项税抵减?
   答:如你公司是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生产货物后复出口,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按规定向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登记、进口料件申报和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1、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企业应在每月1-15日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时,一并办理申报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申报。
    3、生产企业完成《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海关核销后,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退税部门根据进口料件和出口货物的实际发生情况出具《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的《免税证明》,与当期申报时出具的《免税证明》一起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如你公司不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而是采用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则海关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你公司可凭进口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增值税额一起参与“免、抵、退”税的计算。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