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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更新时间:2014-09-11 11:01:53 点击率: 4306

一、标题:
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二、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
四、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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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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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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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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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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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事程序: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
十、告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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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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