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务问答

在同一个区设立二级和三级分支机构 三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不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 以二级分支机构名义增发税务登记证副本

——更新时间:2014-12-16 12:37:13 点击率: 5521

咨询问题:

上海总公司在南京市鼓楼区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同时又设立了一个三级分支机构,三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不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以二级分支机构名义增发税务登记证副本?


回复意见:

上海总公司在南京设立的三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单独办理独立纳税的税务登记证,前提是其二级分支机构具有汇总纳税的职能。如果其三级分支机构纳税人申请独立纳税,亦可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