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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采购合同节税签订技巧

——更新时间:2016-03-31 05:02:07 点击率: 7660

    三、采购合同中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的节税签订技

第一、如果采购方要获得销售方开具的材料款和运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将运输费用打进材料价格,在合同中必须输费用一载明“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并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或“供应方免费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的条款。不能有“价格含运输费用”或“运输费用是多少”的字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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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如果材料销售方A指定承运人C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B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销售方A代收代付,承运人C将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采购方B抵扣11%的进项税金,则必须在销售合同中注明:销售方A指定的或委托的承运人C的名称,同时要注明运输费用由采购方承担,销售方A代收代付运输费用给C 。否则C开运输增值税票给B是虚开发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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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如果材料销售方A指定承运人C将材料运输到采购方B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采购方B垫付,承运人C将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材料销售方A抵扣11%的进项税金,采购方B垫付的运输费用于抵减材料销售方A的采购款,则必须在销售合同中注明:销售方A指定的或委托的承运人C的名称,同时要注明运输费用由材料销售方A承担,采购方B垫付给C的运费用于抵减材料销售方A的采购款。否则C开运输增值税票给A是虚开发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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