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科学推进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写了《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请于1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附件: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4日
(联系人:罗业翔,电话25832171,传真82485144,flc@szmz.sz.gov.cn)
附件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科学推进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努力构建与“四个全面”排头兵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二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全国率先提出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并重发展、互动发展的新理念,将养老服务作为民生工程列入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议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2012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建议》,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社会养老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会养老重点建议办理方案》以及《深圳市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全力推进我市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
1.“十二五”规划指标基本完成
我市坚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推行规范管理,已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中低收入老人及特殊困难老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构建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实现90%的老人由家庭照料辅以专门机构和人员提供上门服务,7%的老人由社区提供照料、康复、护理和娱乐等服务,3%的老人通过入住机构满足专业照料需求,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907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按时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即到2015年底,全市养老床位达到8000张以上,每个街道建成1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在政策创制和制度建设上,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2013—2015)》等政策文件为基础,以《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与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为配套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养老政策体系,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土地供应、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服务补贴、鼓励社会力量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后续发展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3.建立老年人福利津贴制度
健全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1年起,为全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至500元高龄津贴,此外,全市十个区都已增加为70-79岁户籍老人发放每月100元的津贴。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被保险人若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10万元保险赔偿,有效提升了老年人抗风险能力。
4.发展老年人福利服务项目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市老人提供家政、助医、康复、送餐、心理慰藉等上门服务,政府对其中的低保、优抚、生活不能自理等户籍老人每月给予300元到5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全市所有街道。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增加居家养老的服务机构,扩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提升社区服务支援能力。加强社区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援作用,整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星光老人之家”等社区服务资源,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顾、社区食堂、护理、康复训练和文体娱乐等多种类服务。
逐步推行健康体检服务。加强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评估,鼓励各区每年免费为65周岁以上户籍无工作单位老人开展基本体检,为80周岁以上户籍无工作单位高龄老人上门开展基本体检。
加快完善老人优待服务。发改“敬老优待证”,实现年满60周岁的户籍女性持《深圳市敬老优待证》(蓝色)可享受免费进全市各公园,免费进全市各旅游景区,免费进全市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免费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免费使用公厕,看病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免费法律援助等7项优待。年满65周岁的户籍老人持《深圳市敬老优待证》(黄色),在上述7项优待基础上,增享免费乘坐全市公共大巴、中小巴和地铁等优待。非户籍老人年满65周岁常住在深圳,持《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地铁。全市累计发放敬老优待证30万张。
实施“幸福老人计划”。积极引导扶持资助基层老年协会、老年社会组织发展,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资助各类老年组织开展老年欢乐节等文体活动项目1000多个,惠及全市20多万老人,有效丰富了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高龄老人紧急呼援救助项目。我市已为6000名80岁以上户籍老人免费安装了“呼援通”紧急救助系统,并对老年人紧急呼援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提供紧急救助、走失定位、政策咨询、精神关爱、居家养老、医疗康复、“社工+义工”服务等十大特色的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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