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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起最新法规政策及相关动态

——更新时间:2017-06-30 05:45:19 点击率: 15612



二、会计人员管理政策动态

政策一:《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7月份开始,对会计人的管理越来越严,会计违法可能丢饭碗 财办会〔2017〕18号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7月21日前以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预计很快就会正式发布。

《指导意见》的要点如下:

1.要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2.以在职会计人员为对象,以会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基础,及时采集、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的信用信息,逐步形成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3.会计人员信用记录将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4.明确了财政部门应当结合会计监督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信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5.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已经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吊销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严重失信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政策二:7月继续教育新政即将实施,每年从24分上升到90分,会计人面临更大的挑战 财办会〔2017〕16号

财政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财办会〔2017〕16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新规跟旧规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新规更接底气,方式更灵活,要求更严格。以后会计继续教育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以后的会计教育可能会告别“走过场”。只要是从事会计方面的工作,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再忽视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丢掉饭碗。

 

政策三:7月6日—8日中级会计补报名  错过还得等一年

还记得因为错过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而捶胸顿足的你吗?这回可以放宽心了。由于错过3月报名期的考生众多,大家纷纷致电致信给财政部要求给予补报名机会,所以财政部决定满足广大考生意愿,加设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补报名,但是补报名时间短暂,有些事在补报名之前一定要搞清楚。

本次报名入口仅开放三天,考生注册时间7月6日—8日,缴费时间为7月6日—9日。请大家务必于7月9日前完成报名注册和缴费,并重新登录系统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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